首页 > 领事业务 > 护照/旅行证
中国驻巴巴多斯使馆关于降低普通护照、旅行证
2019-06-30 22:27

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财政部《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发改价格[2019]914号)精神,自2019年7月1日起,中国驻巴巴多斯使馆同步降低普通护照、旅行证收费标准,普通护照、旅行证由每本65巴元降为每本36巴元,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仍按原标准执行。

  为落实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要求,进一步提升中国公民海外办照服务体验,中国驻巴巴多斯使馆已全面实施中国公民海外办理证件业务“只跑一次”、“一次性告知”、“先收后补”、简化办证材料和要求等系列便民服务措施。此次降低证件收费标注是中国驻巴巴多斯使馆践行“外交为民”理念的又一项便民惠民举措。

  中国驻巴巴多斯使馆

  2019年6月30日

推荐给朋友:   
全文打印       打印文字稿